2024年1月15日,四川省发改委发布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四川大渡河老鹰岩二级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的通知(川发改能源〔2024〕6号),要求国家能源集团大渡河公司依据核准文件办理老鹰岩二级水电站开工前相关手续,统筹水电开发与生态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结合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大渡河老鹰岩二级水电站成为自长江保护法施行以来,四川省境内首批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的大型水电项目。该项目是大渡河流域“十四五”以来首个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的水电项目,对加快建设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具有积极推动作用。
位于我国四川省雅安市石棉县大渡河干流中游河段的老鹰岩二级水电站,总装机容量达42万千瓦,设计年发电量为18.38亿千瓦时。电站建成投产后,每年可节省标准煤消耗57.9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50.6万吨,充分契合我国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发展战略。此外,该项目在增加清洁能源供应、助力电力保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地区乡村振兴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该项目系大渡河流域“十四五”时期首个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的水电项目,对于加速建设大渡河流域水风光一体化清洁能源基地具有显著的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