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国家能源局举行新闻发布会,从中获悉:我国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规模持续扩大。截至2023年底,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达859.6万台、同比增长65%,全国共有6328个服务区配建了充电设施、占服务区总数的95%。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副司长、新闻发言人张星表示,近年来,国家能源局持续完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政策体系,加强统筹规划,推动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充电网络加快完善,北京、上海、河北、安徽等15个省市高速公路服务区已全部具备充电能力。积极推动农村地区布局充电设施,截至2023年底,广东、广西、海南、江苏、湖北等12个省市已实现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
为发挥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储能的调节能力,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智能有序充电,鼓励开展车网双向互动试点示范,并对技术攻关、标准完善、电价和市场机制优化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工作部署。
下一步,国家能源局将加强统筹谋划和政策制定,持续完善充电网络,提高设施服务能力,提升充电保障水平,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