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着重规划建设以沙漠、戈壁和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光电基地,目前共规划内蒙古地区风光电约2亿千瓦。华北能源监管局深刻认识到“沙戈荒”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是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举措,做好相关协同推动与监管工作意义重大。
华北局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四个监管”试点工作要求,申请开展“内蒙古沙戈荒风光大基地建设”过程监管试点,从推动能源规划落实、强化建设期安全监管、协同保障项目投产消纳三个环节探索过程监管模式、制定实施方案、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一是关注项目前期推进进度。积极与内蒙古能源主管部门沟通,及时掌握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建设条件落实、核准工作进度等推进进展情况。二是强化在建工程现场监管。开展多轮次的工程质量现场监管,加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落实新能源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是协调解决消纳问题。针对锡盟二期特高压配套新能源消纳困难问题,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积极建立相关市场化机制,促进基地绿电消纳。
华北局将继续梳理风光大基地四大要素保障情况、强化风光大基地建设安全监管、推进新能源市场机制运行情况监管,切实做好内蒙古沙戈荒风光大基地建设过程监管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