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绿色电力交易专章》印发后,东北能源监管局严格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要求,立足监管职责,针对当前东北区域绿色电力交易和结算、中长期交易偏差考核实际情况,指导东北区域电力交易机构按相关流程不断完善规则体系,监督电力中长期交易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东北区域中长期交易制度化水平。
一是加强政策宣贯。组织北京电力交易中心五部、三省一区交易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宣贯解读绿色电力交易专章相关要求,做好政策解答,推动经营主体积极参与绿电交易。二是强化政策供给。督促指导东北区域各电力交易机构做好中长期交易规则修订完善工作,严格落实绿色电力交易专章要求,全面推进绿色电力交易组织服务。会同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制定《〈辽宁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补充规定》。督促吉林、蒙东电力交易中心,系统化、规范化修订完善中长期交易规则,并提出监管要求。三是提升监管效能。加强日常监管,针对综合监管和专项监管中发现的中长期交易存在问题,进行“回头看”,监督检查电力交易机构整改情况。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严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电力市场规则体系,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交易“压舱石”作用,监督绿色电力交易专章落实情况,切实规范电力交易行为,持续优化监管措施,扎实推动电力中长期交易及绿色电力交易规范有序开展,有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