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江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江西集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售电公司启动强制退出程序的公告。
公告显示,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售电公司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的,经地方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调查确认后,启动强制退出程序”。江西集电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售电公司(名单见附件)未完成持续满足注册条件问题整改,我公司经请示江西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调查确认,对上述4家售电公司启动强制退出程序。
经核实,上述4家售电公司未向我公司备案与电力用户的代理协议,现对上述4家售电公司强制退出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3月10日,时间1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采用书面或口头等形式向江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实名反映情况。
本次公示售电公司注销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