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以来,国土资源部着力从改善投资环境入手促进矿业开发,推进了西部资源优势向经济发展优势的转化。如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已成为推动西部经济蓬勃发展的重要动力。西部矿业产值现已经占到全国矿业产值的近1/3,其占西部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从1999年的11.79%增至30%以上。
西部地区矿产资源丰富,在全国已探明储量的159种矿产中,西部地区有143种。在45种主要矿产资源中,西部地区的煤炭、油气、钾盐、铬铁矿等资源在全国举足轻重,稀土、磷、镍、钒等资源优势十分明显,锰、铜、铅、锌等20多种矿产资源也具有比较优势。
为了把资源优势变成经济发展的优势,10年来,国土资源部努力改善矿业投资环境,促进西部地区矿业开发。
首先,国土资源部在西部的地质勘查上下大气力,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摸清西部地下矿产资源的家底,10年来,国土资源调查评价项目和经费都向西部地区倾斜,为后期科学合理利用矿产资源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部署开展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对各类违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把治乱与治散结合起来,通过资源整合解决矿山布局不合理问题。通过持续的治理整顿,解决了一批历史遗留的重大纠纷,有效遏制了大规模、群发性非法开采和无证开采的违法行为。为了实现西部矿业开发的科学有序,国土资源部还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全国矿产资源质量利用调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的通知》等多个文件,保障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维护矿业权人权益。
第三,出台了很多有利西部矿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比如西部地区由国家出资勘探形成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可按照规定部分或者全部转增国家资本金;西部地区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减缴或免缴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人投资勘查获得具有开采价值的矿产地后,可依法获得采矿权。同时积极培育矿业权市场、促进探矿权、采矿权依法出让和转让;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
种种措施保证了西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序进行,有效地推进了西部矿业的繁荣。据统计,目前西部地区非油气矿产资源矿石总产量20.53亿吨,占全国总产量的30.55%;煤炭产量为0.55亿吨,占全国68.11%;石油产量为4814亿吨,占全国26.60%;天然气产量619.95亿立方米,占全国80.01%。西部矿业产值为3658.05亿元,占全国近1/3,而西部矿业产值占其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从1999年的11.79%增至30%以上。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极大地促进了西部区域经济的发展。在许多西部地区,地方资源开发成为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如克拉玛依、攀枝花、金昌等地通过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已经发展成为重要的工业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