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刘印春介绍规划情况并回答媒体提问
12月11日上午,市发展改革委组织举办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信息披露会。北京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刘印春向媒体介绍了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情况。市发展改革委环资处处长黄倩,能源处处长高新宇,价格管理处副处长李虹就相关问题回答媒体提问,披露会由市发展改革委公共信息处处长戴颖主持。
保障能源安全 构建节约型社会
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保证和必要推动力。一个城市能源的供应水平和供应质量,对于该地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生态环境改善,都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重要因素之一。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是北京市“十一五”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点专项规划之一。本次规划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为基本依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规划了“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以及重大项目,是“十一五”时期保证全市能源安全稳定供应和节能的行动指南。
一、我市能源现状特点
一是消费水平较高。2005年,我市能源消费总量达到5522万吨标准煤,为国内第二大能源消费城市;2005年人均能耗为3.6吨标准煤,为全国平均水平1.7吨标准煤的2.1倍。
二是优质能源比重提高,但能源结构仍需优化。2005年,优质能源在能源总消费中的比重约为57%,比2000年提高约10个百分点;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仍达43%,可再生能源比重为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是节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较大潜力。“十五”时期,我市万元GDP能耗下降39%,2005年万元GDP能耗达到0.8吨标准煤,节能水平居全国前列;钢铁、发电、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等五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量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38.5%,重点领域节能降耗仍有较大潜力。
四是能源严重依赖外部,供应体系存在安全隐患。我市属于资源缺乏地区,能源资源紧缺,发展约束压力大,除少量煤、可再生资源外,全部依靠外部调入,2005年约有94%能源从外省市调入;能源调入地比较集中,输送走廊较窄,距离较长,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五是能源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但运行调控难度较大。“十五”时期,能源消费以年均5.9%的增速支撑了GDP年均12%的增长,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能源经济运行的局部供需矛盾突出,季节峰谷差大,2005年我市冬季、夏季日高峰用气量之比约为6:1,电力日用电最大负荷峰谷比为1.8:1。
二、规划基本考虑
为应对能源发展面临的挑战和能源系统存在的问题,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规划:
一是能源供应问题。
从资源和设施两个方面,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
二是能源结构问题。
不断提高优质能源在总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
三是节能与可持续发展问题。
狠抓能源节约,大力发展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四是城乡统筹问题。
统筹城乡能源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
三、指导思想
“十一五”时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源节流并重,把能源安全放在核心地位,把能源节约作为日常工作的重点,以技术进步为支撑,适度超前地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逐步建立起以电为主,煤、气、油为辅,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作为补充,多元互补、多方供应、协调发展的优质化能源结构,为首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安全、经济、清洁的能源保障。
四、基本原则
“十一五”时期能源发展将遵循以下四个原则:
1.突出重点,确保能源安全。
2.开源节流并重,节能优先。
3.统筹城乡,和谐发展。
4.能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
五、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能源多元化发展初具规模,初步建立安全稳定的能源供应体系,确保奥运场馆能源设施建设,满足全社会和经济发展对能源的需求,主要产品能耗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到201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6500万吨标准煤左右,优质能源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达到70%以上,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力争达到4%,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20%。
六、主要任务
“十一五”时期,能源设施建设将注重能源安全、能源节约、统筹城乡和体制建设等方面,重点建设六大任务:
一是加强能力建设。
加快电网、天然气管网、供热管网和热源、成品油储运设施等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完善市内能源接收体系。
增强500千伏环网为基础构架的本地电网。在现有昌平、顺义、房山、安定4座500千伏变电站基础上,增加门头沟、通州2座500千伏变电站,形成六个不同方向的外来电力接收通道。同时,新建城北、城南、朝阳、海淀4座城区500千伏变电站。
增强电力调峰和集中供热能力,建设太阳宫、郑常庄、电子城、亦庄燃气热电厂,新增供电能力150万千瓦和供热面积2500万平方米。
增强天然气供应和接收供应能力。继续完善陕京二线输气工程,建设曹妃甸液化天然气工程,“十一五”期末力争实现西部气源和东部LNG两方供应;建设华北油田地下储气库工程;完善室内天然气管网,实施六环路4.0MPa高压环网及配套工程,新建、改建天然气管网工程约2000公里。
增强多元供热能力。完善热网,改善工况;市区新建热力管网90公里;基本完成新城的集中供热改造。
增强油品储运能力。建设六环路成品油输送管道,建设自燕化至首都机场的航空煤油输送管道,扩建首都机场航煤油库。结合京津冀地区成品油输送管道的建设,增加储备油库3—4座。
二是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实施节能优先战略,以产业结构调整为基础,以建筑节能为重点,以政府节能为示范,以法规建设为保障,强化措施,狠抓落实。
继续实施产业和产品结构调整,提高第三产业的比重;发展“双高双低”产品,淘汰和禁止高耗能产业和产品的发展;按计划实施高耗能企业的改造,加快实施首钢、焦化厂、化工二厂、有机化工厂等高耗能企业的搬迁调整,推广使用节能设备和淘汰落后高耗能设备;改造工业锅炉系统,提高锅炉效率,提升水泥、化工、发电等行业的余热回收利用水平。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对现有建筑逐步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实施北京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立和完善节能建筑监理、验收机制和市场准入制度;政府机构和政府投资项目在围护结构、采暖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方面带头采用节能设计或节能产品。
加强交通节能,发展城市公交和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加快淘汰能耗高、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机动车辆;配合国家重点项目的研究、开发、示范、试点,完善现有的配套技术,重点支持具有广泛节约和替代前景的生产技术;改善北京路网和路口节点布置,创造顺畅的道路交通条件,减少机动车涌堵,节约燃油,减少污染。
强化管理节能,完善节能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根据国家节能法修订并完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强化节能监管,出台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价和审查管理办法;研究制定节能强制标准和建立能效标识制度;建立节能监察队伍,依法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用能定额管理和监测;加快建筑供热计量和收费制度改革。
三是继续调整能源结构。
按照“优质化、可持续、经济合理、因地制宜”的调整原则,不断提高优质能源在总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优质能源比重由2005年的57%提高到2010年的70%以上。
因地制宜,多能互补,重点扶持,政策配套,大力开发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到2010年,实现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量260万吨标准煤/年。其中,新增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达到200万吨标准煤,重点发展地热能、太阳能热、生物质能和风能。实现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4000万平方米,约占全市总供热面积的6%。推广太阳能热水器540万平方米,发展农村户用高效生物质颗粒燃料10万吨。
大力发展电力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优化能源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实施“总量控制,分区发展,全程管理,清洁高效”的举措,改善燃煤利用结构,控制燃煤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到2010年,电力、天然气在终端能源消费中所占比重分别为38%和11%。
四是统筹城乡能源发展。
按照《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的战略布局,统筹城乡能源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
完善郊区电网体系,增强电力供应能力和提高供电安全性。
进一步提高近郊新城天然气供应水平。远郊新城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管网,发展生活用气;在天然气管网覆盖不了的地区,发展液化石油气。
提高郊区供热能力。远郊新城发展清洁燃煤技术的区域集中供热或热电联产,远郊区县的中小城镇实施清洁煤或生物质型煤的集中供热。
建设“新农村新能源”。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之一,能源利用方式直接影响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传统的农村能源利用方式效率低,排放高,方便性差,影响环境卫生,严重制约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新能源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市发展改革委负责人介绍,“十一五”时期,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高效、清洁、经济、方便”的原则,建设新农村,发展新能源,建立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实现农村能源利用的“新结构、新方式、新机制”:新结构,即充分发挥农村地区资源优势,提高农村能源消费结构中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比重;新方式,即改变传统落后的农村用能方式,发展清洁、高效、适用的农村能源利用技术;新机制,即完善农村能源服务体系,建立农村能源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广液化气、清洁煤、天然气使用,鼓励生物质能、太阳能利用。增加液化石油气和优质型煤的供应,适当供应农民生活用气,推广太阳房建设和太阳能热水器的使用,建设大中型沼气设施,试点推广生物质成型颗粒燃料,支持生物质能的集中利用。建立健全农村能源供应、售后服务以及管理的市场化机制,使农村能源体系成为现代能源体系的重要部分。
五是建立安全预警和应急体系。
按照“统筹平衡、监测预警、调节需求、重点保障”的原则,整合全市煤电油气热等资源的信息,建立快速反应的能源与经济运行监测调度中心,及时准确判断经济运行状态和发展趋势,实现运行管理制度化,运行监测信息化,预测预警规范化,进一步提高我市能源与经济运行预警能力。
健全煤、电、油、气、热等能源品种的应急预案,坚持快速反应、先期处置、统一指挥、协同作战的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完善能源调度应急预案,增强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储备体系,提高政府应急管理能力。
六是加强管理和法制建设。
建立全市能源与经济运行综合协调机构,制定全市能源战略规划和能源政策,建立全市统一、联动的能源调度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全市能源发展。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吸引社会资本,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推进项目贷款银行招标、代建制等工作,降低融资成本。强化政府对能源运行的监管,加强对电力和天然气等具有垄断特征的能源产品的价格监管。研究制定《可再生能源法》地方实施细则以及鼓励发展风能、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专项政策措施。完善节能地方法规和一系列节能标准,修订并完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制定北京市能源计量工作实施意见,出台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节能评价和审查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