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居民
以年度(即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周期执行居民阶梯气价,用气量在年度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 …
自2024年10月1日抄见量起,海门港新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3.82元/立方米,下浮不限。 …
关于征集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意见的公告。 …
关于征集调整肥城市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事项意见的公告。 …
普通居民用户第一阶梯:每户年用气量为260(含)立方米以下,由每立方米2.76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97元。 …
年用量在100万立方 (含)-300 万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05元;年用气量在300万立方米(含)-500万立方米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10元;年用气量在500万立方米(含)以上的部分,每立方米优惠不低于0.15元。 …
调整后,居民用户第一阶梯价格调整为3.496元/立方米,第二、三阶梯价格分别按照第一阶梯价格的1.2倍、1.5倍调整为4.195元/立方米、5.244元/立方米。 …
城镇燃气企业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与企业综合采购价格实行联动。上下游企业签订合同的民生用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用气供应。 …
本次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疏导自2024年10月21日起实施,即从2024年10月21日起,郑州市区居民用户及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疏导后的价格计算燃气费用。 …
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阶梯销售价格执行2.94元/立方米,第二阶梯销售价格按照1:1.3的差率相应调整。 …
非居民管道液化天然气(LNG)最高销售价格调整为4.05元/立方米。 …
绩溪县2024年10月份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为4.1203元/立方米。 …
户籍人口超过4人(不含)的家庭用户,每增加1人,年用气量基数相应增加54立方米。 …
本次联动只对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进行联动,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纳入联动范围。 …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单次上调幅度原则上不超过0.50元/立方米。 …
建立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有利于我市天然气上下游价格顺畅传导,促进天然气行业可持续发展,保障城镇燃气安全稳定供应,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
按2023年合肥市居民户均月用气量(16立方米)测算,联动调整后每户每月增加用气支出4.8元,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增加每月2立方米免费用量,基本弥补价格调整对其用气成本影响。 …
通知指出,第一阶梯为216立方米(含)以内的部分,价格调整为3.28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为216-336立方米(含)之间的部分,价格调整为3.86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为超过336立方米以上的部分,价格调整为4.73元/立方米。 …
通知指出,居民用户阶梯气价人口数(以下称“阶梯气价一户多人口”)核算以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居住证等有效证件为佐证,不得要求居委出具证明。 …
公告指出,本办法仅适用于因上游天然气出厂基准门站价格调整而形成的单一供气成本推动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调整。 …